童年的回憶……

  ◎(民國四十年出生)我誕生在台北市大龍峒的流氓世家,家裡是經營酒店和賭場,我老爸有七個兄弟,全部都是當流氓,整天不是賭博、就是喝酒;從我有記憶開始,我一直是自力更生在填飽肚子、和想辦法賺錢養家。

  (聽我阿嬤說)我四個月大就長牙齒了,而且還可以自己爬下床找食物吃。當時大人整天顧著賭博,都忘了我的存在(而我母親是二老婆、生下我就離家了),常常沒人拿東西給我吃,所以我就爬到雞舍抓阿嬤養的雞,啃雞脖子吸熱熱的雞血吃、吃飽了就爬回去睡覺;每次肚子餓了我就是這樣填飽肚子。說也奇怪,每隻雞都會自動走過來給我抓住,所以每隻雞的脖子都有被我咬破的傷口,一直到有鄰居發現我在吃雞血,嚇得向我阿嬤告狀—慶幸的是,出生在這種不正常的流氓家庭,似乎他們也沒心去多想,才沒把我當怪物丟掉。

  之後、(從這開始我有印象)我有時肚子餓,就爬到豬舍吃餿水,吃飽了就和豬窩在一起睡覺,睡過頭到半夜,大人到處找,才發現我在豬舍,所以阿嬤說:「這個囝仔餓不死……」最後一次,我在和豬搶食時,被一隻母豬咬了手,從此我就不去豬舍作客了。

  ◎八個月大時(說也奇怪!從這裡開始我就記得很清楚),我已經會扶著牆壁走路了。後來一歲會自己走路,我就時常走去酒店找吃的;有時在路上遇到親戚、長輩,怕我出意外而好心把我抓回家;所以後來我出門,一路上就躲躲藏藏地走,見到認識的大人就躲在柱子後面,等大人過去再出來繼續走—三歲以前,我都去酒店、賭場裡混,也看盡賭客的百態,看到贏錢的大人,我就故意跑過去獻殷勤,幫賭客跑腿買東西(檳榔、香菸、提神飲料……等),贏錢的人心情好,多少都會給小費;就這樣口袋裡常攢了很多錢。

  (我三歲體格比一般的小孩還高大)當時的環境,一般小孩是沒錢買零食,而我卻可以買東西請別的小朋友吃,所以才三歲大,我已經是附近所有孩子的頭頭,走到哪都有一大群跟班,左右鄰舍都稱我「天公仔、小胖」;連大我兩歲的哥哥,肚子餓都要來找我想辦法。

  阿嬤住在隔壁棟,她是綁小腳的婦女,所以從沒出門,也都不清楚我是沒人照顧的情形,而我就時常光著上身,連天氣變冷也沒加衣服……

  到三歲左右,鄰居開雜貨店的阿姨看我沒衣服穿,拿了一個麵粉袋,用剪刀剪三個洞,給我套在身上,我就像是「荒野大鏢客」地穿著麵粉袋到處晃—記得麵粉袋很大、很長,到我的腳踝的長度,只要跌倒就很難爬起來;我想了一個辦法,就是用一顆石頭墊在布下,一顆在上面敲、磨,到麵粉袋破為止,再撕成開叉到膝蓋,這樣就跑得快、跌倒也不會爬不起來了—這件麵粉袋一穿就穿了兩年。

  ◎四歲的時候,老爸在一夜之間,把內湖經營的五台砂石車、還有酒店,通通賭博輸光了—通常人賭輸破產,都用「做生意失敗」當藉口,我老爸也不例外—破產後,家裡就改行做麵攤生意;這段時期,我母親已經回家來住了,期間也陸續生了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。

  我記得有了四弟後,我得負責照顧最小的他(三弟在麵攤給母親照顧)。夏天熱得要命,大夥最喜歡去淡水河玩水,我當然也不例外;四歲的我就揹著不到一歲的弟弟去河邊,把他藏在石頭下的涼蔭,自己跑去游到對岸撿鴨蛋;等游回來時天都黑了,已經把四弟餓得半死、哭都哭不出聲了。大人找了一下午,奇怪我揹著弟弟跑到哪去、怎麼沒帶回來吃東西?回到家,自然少不了一頓打……當時的我,確實是愈打膽愈大—發現做什麼事再糟只不過是一頓打而已,所以愈是膽大去嘗試想做的事。

  ◎五歲的時候,我的體格已經像七、八歲。我和眷村的榮民伯伯,熟稔得稱兄道弟。外省人最擅長做麵食,只要包子、饅頭的香味一飄出來,我必定會來捧場;因為我只要聞到,肚子就咕嚕、咕嚕地餓了,我會買很多分給跟班們吃—所謂「大馬喝湯,小馬嚐嚐」的道理,小小年紀我就很清楚,這也是我的人氣超旺的祕訣—平時在河裡抓了魚,我就用茅草葉穿好一條、一條的魚,掛在那些榮民伯伯的門口;沒事我也常在眷村繞,當這些伯伯的幫手,所以他們的絕活都教授給我(山東饅頭、水餃、麵條、豆瓣魚、香肉料理等等,都是這時學會的),到後來,他們做點心都特意為「小胖」留一份。

  記得有個王伯伯,最喜歡吃香肉,可以說是「狗中殺手」,凡狗經過他的家門,必定無法活著離開!有一次,我吃了太多蚵仔,突然大病一場(疝氣加脫肛),躺在床上奄奄一息,找醫生看也沒比較好;眷村的伯伯們都奇怪:小胖怎麼這麼久沒來了?打聽之下,知道我生病了,王伯伯特意到我家把我帶去他家住,每天煮香肉給我吃,竟然就這樣不藥而癒了。

  我的勢力範圍,除了眷村之外,就是大龍峒附近的廟宇。每次我經過廟時,都有瞄到供桌下蹲著好幾個小孩—這附近沒有我不認識的小孩,可是這些小孩我卻沒看過、也不知道是誰家的?真的很怪—我也很好奇鑽到桌子下找他們,奇怪的是一鑽進去就沒看到任何人了、每次都這樣。為了調查清楚,我就經常躲在供桌下,順便吃供桌上拜的貢品:雞腿、油飯、米糕……有人指責我偷吃貢品,我就理直氣壯的說:「神明叫我可以拿來吃的,你有聽到神明說不行吃嗎?」(後來我才知道,原來小時候常看到廟宇供桌下藏的小孩,就是所謂「養小鬼」的『魔神仔』。)

  有一天,我躲在供桌下啃著雞腿、吃得正爽時,聽到有人來廟裡求籤,我豎著耳朵聽廟公跟他解籤詩,內容是說那個人「犯車關」,最好要祭改才能消災……等那個問事的人祭改完後走了,廟公和朋友在聊天,竟然說「犯車關」是最穩當的說法;如果當事者真的出了事,就代表「神明料得很準」;如果沒死只是傷,就代表「好險有來祭改」;萬一死了,就是「在劫難逃、積德不夠」—假如什麼都沒發生,就是「我們的神明有保佑,幫他化解了」;真的是穩贏的說法!

  回家後,我趕快跑去告訴阿嬤這件事,阿嬤撇撇嘴說:「我早就知道廟裡都是騙人的!」我就問阿嬤:「那你幹麼去廟裡唸經?」自從老爸把事業輸光後,鄰居的三姑六婆會約阿嬤去廟裡唸經,說這樣才能改家運—阿嬤說廟裡的那一套,她早就知道不可信,別人好意邀約,她不想得罪,所以才附和跟去的,可是阿嬤唸的經是:【天青青、地靈靈、口袋沒錢就不靈。】才去幾次她就藉口行動不方便沒再去了。

  我記得每次拜拜,阿嬤就暗中叫我金紙拿幾張燒做代表就可以,一疊可以用很久,阿嬤說:「拿錢買紙燒掉,不如省下來多買一塊肉。」我覺得阿嬤說的確實有道理,所以老媽叫我去買金紙的錢,我都交給阿嬤;金紙一疊一次只燒一張做代表,燒一年也燒不完。